時間:2023-10-25 作者:自然資源局 點擊數(shù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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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【設定依據(jù)】 《民法典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(chǎn)管理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不動產(chǎn)登記暫行條例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》、《不動產(chǎn)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、《不動產(chǎn)登記操作規(guī)范(試行)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 【申請材料】 1、備案申請書/不動產(chǎn)登記申請書(原件) 2、申請人身份證明(原件和經(jīng)比對的復印件) 3、不動產(chǎn)權屬證書(原件) 4、不動產(chǎn)權籍調查表、宗地圖及界址點成果表以及房屋平面圖(原件) 5、依法應當納稅的,應提交完稅憑證 注: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,需提供授權委托書 (原件)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(原件和經(jīng)比對的復印件) 6、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、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(fā)生變化的,需提交能夠證實其身份變更的材料(原件) 7、土地面積、 界址范圍變更的,需提交:①以出讓方式取得的,提交出讓補充合同;②因自然災害導致部分土地滅失的,提交證實土地滅失的材料(原件) 8、土地用途變更的,需提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批準文件和土地出讓合同補充協(xié)議。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的,還應當提交繳清土地出讓價款的憑證; 9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權利期限發(fā)生變化的,提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批準文件、出讓合同補充協(xié)議。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的,還應當提交繳清土地出讓價款的憑證(原件) 10、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國有建設用地的,提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準文件(原件) 11、共有人共有性質變更的,提交共有性質變更合同書或生效法律文書。夫妻共有財產(chǎn)共有性質變更的,還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(原件) 【收費情況】 1、收費標準 《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不動產(chǎn)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發(fā)改價格規(guī)〔2016〕2559號) 2、登記費: 住 宅 80元/件 非住宅 550元/件 【承諾時限】 1、5個工作日 2、如有特殊情況,承諾時限為法定時限 3、如有公告,公告時間不計入承諾時限 【咨詢電話】:0941-3629161 【監(jiān)督電話】:0941-3621103 |
附件【10.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.docx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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